珠江委完成了广东、广西2省(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2012年度国家核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国家核查办法》要求,3月20日至27日,珠江委分别组成2个核查组对广东乐昌,广西宁明、扶绥、忻城、武宣和兴宾6个县(市、区)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了年度核查,重点了解项目县(市、区)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的2012年度任务完成情况、2013年度工程进展情况。
核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实施项目区石漠化现状和水利水保工程实施情况,与省(自治区)、市、县(市、区)发改、水利等相关部门人员就项目的前期工作、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建设管理以及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座谈和讨论,并针对水利水保项目在设计、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从本次核查的情况来看,6个抽查项目县2012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基本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较好;2013年度水利水保项目进展较快,大部分项目县任务完成过半,个别县达90%。
珠委水保处 范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