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依法实施监管 助推流域生态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2-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3月1日是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三周年纪念日。三年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认真把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及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并紧密结合水利部治水新思路及黄委治河新理念,依法监管,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辖区内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重点项目顶层设计工作稳步推进。准确把握流域管理新趋势,以实施《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为契机,通过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超前谋划各项工作,加快流域、区域及专项规划编制,不断丰富完善了上中游流域治黄规划体系。在认真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各年度承担任务的同时,先后编报了《黄委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能力建设规划》、《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并开展了窟野河、无定河、洮河、北洛河等重点支流综合规划水土保持部分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实施方案》等多项专题方案,并通过上级审查。扎实推进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前期工作后续任务,工程一期项目可研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前置条件报告,通过部水规总院复审和审查。启动了辖区内水土保持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可研工作。明确了流域机构水土保持项目投资内容,理顺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渠道。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管理不断强化。三年来,针对水土保持执法专项督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流域机构与地方水行政部门协调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先后对涉及黄河流域(片)7个省(区)、10大行业的380多项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完成了100多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认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时纠正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维护了《水土保持法》的权威性。积极开展有关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完成了《省级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农林开发活动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并由黄委审查上报水利部批复实施。2012年以来,按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选择28个典型项目,对其生产运行期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督促建设单位继续加大投入,做好项目运行期水土保持工作,提高了“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效果。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考评机制,进一步拓展了水土保持监督工作领域,丰富了监管内容。通过首次黄河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普查,进一步掌握了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水土保持动态,为下一步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提供了基础依据。编制完成了年度《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和《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报》,并及时呈请上级审查发布。自主研发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现场应用系统,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全国试点应用。
    ——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动态监测全面加强。通过实施黄河流域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先后建成一个监测中心站、4个分中心、11个省级监测总站、75个监测分站,200多个野外监测点,培训监测队伍将近100人。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重点支流黄甫川、孤山川、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等流域水土保持遥感监测项目的完成,为黄河流域重点支流规划治理提供了丰富的基础数据。依托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等项目,开展了子午岭预防保护区、神府—东胜矿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等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黄河流域8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12条典型小流域和7个典型监测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相继实施,促进了《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预算规划(2013—2017年)》全面落实。通过黄土高原12条小流域示范坝系水土保持动态监测,获取了2006年至2012年系列数据。完成了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措施效益与评价研究项目。圆满完成了上级授权的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普查任务,及时编报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及黄委普查报告,普查成果已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对外发布。全面完成了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措施效益评价和重点支流动态监测项目任务,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适时组织召开了黄河流域(片)各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域(片)及各分中心监测工作的协调指导。
    ——基本建设项目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代委起草《关于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有效治理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着力抓好落实。积极开展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新的运行机制建设,制定印发了《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完成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预防监督、重点支流动态监测和辛店沟科技示范园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开展了青、甘、宁、陕、蒙等省区坡改梯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现场复核,淤地坝以及7条小流域坝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督查和考核评估。协调、指导流域各省(区)淤地坝安全运行管理,参加了水利部各年度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及陕北治沟造地专题调研,先后编制出台了黄土高原淤地坝《汛前检查工作制度》、《重大险情灾情核查工作制度》和《防汛预案编制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并由黄河防总印发各省(区)防指参照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各省(区)淤地坝防汛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召开了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参与并组织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工作调研。进一步加强对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监管,根据上级授权开展了陕西省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检查,并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和青海、内蒙古的坡改梯试点工程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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