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黄委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纪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2-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流域(片)3项目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至2月26日,水利部正式命名黄河流域(片)3个生产建设项目为 “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分别是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柠条塔矿井和北疆供水工程。
2、黄委指导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2月28 日,山东黄河河务局在济南组织召开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专题会议,就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黄委水保局有关负责人应邀到会进行专题指导。
3、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3月1日,黄委水保局通过张贴《水土保持法》图解宣传画、播放宣传标语、对委属单位实施普法宣传等形式,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4、发布2012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
3月上旬,黄委发布2012年黄河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这是黄委连续第四年发布该公布。
5、黄委推动《水土保持法》省级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3月21日,黄委通报流域各省(区)《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建设进展情况。按照水利部总体安排,黄委积极推动各省(区)做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甘肃、陕西和新疆等3省(区)实施办法(或条例)已颁布实施。
6、 黄委安排2013年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任务
3月27日,黄委向流域(片)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通知》,对流域(片)在建的241项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按照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确保年内对在建部批项目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7、对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6月份,黄委组织对山东、河南2省10市10县的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结合工程实际,与两省河务局工程建设主管单位、项目法人及参建各方进行了座谈交流,就有关技术和管理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8、黄委组织修编“数字水土保持”规划
上半年,按照黄委关于开展“数字黄河”工程规划修编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对“数字水土保持”规划进行了修编。
9、黄委组织开展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从4月上旬开始,由黄委组织,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展开。检查先后历时6个月,各省(区)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按月向黄委上报检查工作进展,黄委按季度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积极指导,督促落实。10月上旬,检查任务全部完成。
10、黄委与长江委对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联合检查
5月29-31日,应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邀请,黄委水保局派员共同参加了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
11、黄委完成流域(片)14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督查任务
从5月下旬开始,由黄委水保局牵头,对流域内14个建设规模大、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及时、地方监管难度大的生产建设项目展开跟踪督查。督查项目包括5条铁路,1条公路,4个煤矿,2个电场,1个桥梁和1个水电站,涉及流域(片)10个省(区)。检查工作至9月底结束,检查组累计行程2.5万公里。
12、对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10月21-29日,黄委对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水土保持进行了监督检查,这是黄委依法对直属水利工程项目首次正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13、生产建设项目积极落实黄委水土保持跟踪督查意见
黄委实施水土保持跟踪督查以来,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黄委督查意见迅速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督查发现的多数违法违规问题得以纠正,督查工作成效明显。
14、黄委组织编制2013年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
10月份,在全面完成检查任务的基础上,黄委及时督促各省(区)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按计划对所承担检查的项目相关水土保持数据进行整理、核实并上报,着手开展2013年度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工作。
15、黄委通报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
11月底,黄委召集黄河流域各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2013年部批项目水土保持跟踪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年度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求各省(区)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提高检查质量,规范监督执法程序,做好水保方案变更管理,加强对监测和监理工作的指导。
16、河南河务局认真落实黄委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
河南河务局根据黄委监督检查意见,及时向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河南段)各项目建管部、监理、施工单位下发文件,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问题整改;对水土保持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两个施工单位进行了约谈;与设计单位召开座谈会,优化了设计方案,变更了部分设计,并于11月底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专门进行了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17、黄委组织开展黄河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培训
8月29日和10月18日,为满足直属单位水土保持工作需要,黄委分别在山东济南和山西运城组织开展了黄河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培训,黄委河南、山东、山西、陕西4省河务局、黑河局及有关市县工程参建单位约300人参加了培训。
18、黄委对黄河禹三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调研
12月9日至12日,黄委对直属水利工程项目黄河禹门口至三门峡大坝河段近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专项调研,对工程开工情况、组织管理、监测与监理以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
19、榆林-济南输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12月31日,水利部在济南市主持召开了榆林-济南输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主持,海河水利委员会,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省水利厅和沿线有关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参建单位和评估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20、完善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系统
2013年,黄委进一步强化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完成2012年336个部批项目审批、监督检查和验收等数据更新,实现了对1996-2012年共计823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21、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数学模型研发取得预期成果
12月25日,黄委组织对“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数学模型(第一期)研发项目”进行了审查验收。为揭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规律,提高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从2007年起,黄委组织委内外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组成研发团队,着手开展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数学模型研发,经多年努力,研发工作取得预期成果。
22、黄委开展《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修订工作
为适应新《水土保持法》要求,依法履行流域机构职责,黄委年内开展了《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的修订工作,并已按计划向各省(区)征求了意见。
黄委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