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水土保持法得到广泛宣传贯彻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1-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宣传专栏

四川水利厅街头宣传


 
监督检查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衢州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一角

    以水土保持法实施两周年为契机,下发通知,全面部署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完成水土保持法图解,全国共印发20余万套;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设立专栏,3月1日在中国水利报刊登了纪念新法专版报道,编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简报11期(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动态10期);推动地方开展富有特色的各类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国各类媒体发表相关宣传报道近千条(期),印发宣传单(册)20多万份,形成了浓厚的水土保持宣传舆论氛围。
    同时,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提高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认识。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命名201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决定》,将河南省洛阳市、浙江省衢州市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等6个项目命名为生产建设项目国家生态文明工程。组织开展了司局领导带队监督检查活动,按流域分7组对铁路、公路、矿山等水土保持任务较重且存在较大水土流失潜在危险的20多个在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据统计,2013年全国共开展监督检查近万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6000多项。其中水利部及流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405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67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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