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流域2012年度水土保持监测专项通过省级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1-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1月22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在西宁市组织召开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2012年度水土保持监测专项省级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青海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省水土保持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
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并通过质询后,一致认为青海省水保局严格按照《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2012年度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及项目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2012度水土保持生态监测专项的工作任务,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青海湖生态监测项目是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技术支撑,总投资15.67万元,实施期为10年,项目主管单位是省环保厅,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实施,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作为生态监测项目实施单位之一,主要承担青海湖流域水土保持专项监测工作。省水保局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年度实施方案和省环保厅批复的年度组织实施方案及项目要求,共完成投资33.5万元,主要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监测能力建设、青海湖流域水蚀、风蚀实地监测和遥感监测工作等。共增设了水土流失巡测点5处,建成水蚀径流小区观测站3处,径流小区18个,配备了海晏县、天峻县、刚察县、共和县四县的监测仪器设备,开展了青海湖流域水蚀和风蚀实地监测工作,并提交了年度专项监测报告和专项数据及遥感监测报告,为项目年度评价和中期评价提供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