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新《水土保持法》配套文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1-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水土保持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办法》

    根据水土保持法配套文件实施方案,以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为核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专题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完善,特别是大力协调相关部委及司局,加快了配套文件建设进程。目前,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望近期出台;补偿费征收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质管理办法已经印发;省级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框架已经形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已经成熟,力争尽快出台。
    同时,积极推动省级实施办法修订工作。4月中旬召开了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座谈会,并通过印发简报、转发文件、在生态网开辟专栏、全文转载已出台的实施办法等形式,促进了各省(区、市)之间的相互学习、借鉴和交流,督促和推进了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修订进程。2013年,西藏、陕西、新疆、湖南、吉林、江苏、天津等7个省(自治区)相继出台实施办法。全国共计12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出台,12个省份提交政府或人大,预计到2014年底出台的省份超过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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