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甘肃省2010-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进行竣工抽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11-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水利部派出抽验组对甘肃省2010~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抽验。抽验工作分两组进行,分别由水利部黄委会水土保持局局长汪习军和副巡视员王文善任组长,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黄委会水土保持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相关专家为成员,对甘肃省静宁、崇信、宁县、清水、武山、永靖6个项目县进行了抽查复核。
此次竣工抽验在省水利厅和省农发办竣工验收的基础上,采取检查内业和抽查外业的方式进行。抽验组一行通过随机抽取图斑、查看工程现场、实地丈量,查阅档案资料、审查财务帐目、听取专题汇报等,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执行、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工程质量、财务审计及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结束后,抽验组就竣工抽验和项目建设情况与省、市、县水保及农发部门交换了意见。
通过核查,抽验组对甘肃省的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甘肃省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中,省、市、县高度重视,能够认真执行农业综合开水土保持项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领导协调到位,前期工作到位,建设管理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科技培训到位,舆论宣传到位,在坡耕地整治及后续产业跟进方面,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被抽查的县基础工作扎实,按计划完成了建设任务,做到了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治理,工程质量总体较好,资金管理比较规范,档案资料完整,工程效益明显,实现了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改变农村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预期目标,成功探索了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的经验。同时,国家抽验组指出了项目在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建后管护、宣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甘肃省2010—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项目涉及静宁、清水等17个县(区)。项目实施三年来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9.08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1.3%。其中:坡改梯32.06万亩,水保林1.636万亩,种草0.666万亩,田间道路957.8公里,累计完成投资30217.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974万元,自筹及群众投劳折资11243.88 万元。在项目建设中,各项目县(区)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大力推广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规划,强化技术支撑,广泛宣传引导,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工程建成后,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治理程度达到73.8%,各项治理措施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20.9万吨,拦蓄降雨径流820.6万立方米,人均梯田由1.68亩增加到2.83亩,新增梯田年均增产粮食2400万公斤。在项目区依托梯田资源积极引导群众调整种植结构,初步形成了全膜双垄沟播玉米、良种马铃薯、经济林果、中药材、苗木繁育等一批产业基地,在农业综合开发中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三年来,项目区依托新修的梯田铺膜23.9万亩,发展全膜双垄沟播玉米18.6万亩,马铃薯8.4万亩,林果3.6万亩,新增小型农业机械5000多台,促进劳力输出2.3万人,项目区受益人口达到25.7万人,农业机械化程度明显提升,探索出了“修梯田、兴科技、调结构、促增收”的现代旱作农业发展路子。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长治科 治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