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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完成河北省、山西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现场复核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11-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专项建设方案现场复核的通知》(办水保函〔2013〕859号)要求,海委组成专家组,于2013年10月15日至31日对河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2013-2016年)确定的顺平县、围场县等5个正选县的18个项目区和山西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2013-2016年)确定的永和县、大宁县等14个正选县的48个项目区进行了现场复核。
    专家组查阅了省级专项建设方案和典型设计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所有项目区,对每个项目区的位置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GPS定位,重点复核了各项目区坡耕地现状及集中连片情况、坡耕地改造适宜性、坡耕地规划治理程度、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等情况,并调查了解地方政府对项目重视程度和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水土保持机构设置情况等。
    专家组通过现场复核,完成了各项目区的现场登记表和复核表,提出复核意见并编写了复核工作报告。
    海委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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