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完成福建、江西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现场复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10-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专项建设方案现场复核的通知》(办水保函〔2013〕859号)要求,太湖局组成两个专家组于10月中旬对福建、江西两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专项建设方案(2013-2016年)确定的11个正选县共计44个项目区进行了现场复核。
专家组查阅了省级专项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实际查看了项目区的现场,对项目区位置进行现场卫星导航定位核实,仔细查看复核项目区是否集中连片、治理面积规模等情况,听取了省、市、县相关部门、单位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就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讨论交流,按要求填写了现场登记表和现场复核表。专家组还了解当地政府、群众对项目的重视程度与积极性、水土保持机构等情况。专家组每到一处项目区,都与当地的县乡领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反复强调项目的重要性,强调加强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将主要资金用于坡改梯,合理建设配套工程,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复核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总体看来,两省水利厅和项目区所在市、县各级领导对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十分重视,把它作为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基础工程来组织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建设真实性、合理性等符合实际和要求。专家组针对个别片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太湖局水土保持处 臧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