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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司召开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8-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新一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顺利实施,2013年8月6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京组织召开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会议通报了2008-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交流了工程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分析了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刘震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蒲朝勇副司长主持会议并作会议小结。水保司张新玉巡视员、财务司高军巡视员以及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有关省(区、市)水土保持局(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刘震司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本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在各级政府和水利水保部门的高度重视、多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下,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标准不断提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各项治理任务按计划圆满完成,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全面发挥。
    针对上一期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刘震司长要求,各有关省(区、市)要认真研究整改存在问题,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一期工程顺利实施。他强调,做好新一期工程实施,一要加强前期工作。要认真抓好工程实施方案的设计、审查、审批三个重点环节。在项目选址、方案设计上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保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实用性。省级水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实施方案设计指导和审查力度,把好审批关,要实行专家审查责任制,严格把关;二要增加资金投入。各省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要创新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三要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特别是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和细化监督检查程序内容,特别是省级水保部门要适应新形势要求,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对工程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五要加强在岗人员培训。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的工程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水平和规划设计水平;六要加强项目宣传。要选择经济、简单、有效的形式宣传群众,明确工程建设管理的乡规民约,加大工程建设的社会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社会力量了解和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同时接受群众监督;七要积极推进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各地要按照《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规划(2013~2020年)》要求,切实做好新一期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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