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2013年黄土高原淤地坝防汛工作责任人全部落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6-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3〕89号)精神,为做好淤地坝防汛工作,今年4月以来,黄河防总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直管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的通知》(黄防总办汛电[2013]59号)和《关于做好黄河上中游地区淤地坝防汛工作的通知》(黄防总办汛电[2013] 70号),要求黄河上中游七省(区)切实把淤地坝防洪度汛责任纳入地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体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并通过现场检查、电话等督促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七省(区)明确淤地坝防汛工作各级责任人。近日,七省(区)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分别向黄委报送了淤地坝防汛工作县级政府责任人及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黄委直管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并在当地有关媒体上进行了公示。 
    黄委水保局 秦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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