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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司调研山东民间资本防治水土流失和沂蒙山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泰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现场


 
民营资本治理水土流失现场

民营资本治理水土流失现场

    5月21-2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率队赴山东省新泰、沂南、青州、沂源等县市,调研沂蒙山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民间资本治理水土流失等情况,与基层水利水保部门、当地治理大户、农民群众进行广泛的交流,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认真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近几年山东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地方党政高度重视,业务部门认真负责,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当地干部群众坚持沂蒙老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持之以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当地生存和生态环境。三是水土流失治理技术路线正确,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符合当地实际。四是国家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好,群众参与程度高,治理效果明显,达到了预期治理目标,充分发挥了国家项目的引导示范作用。刘震司长对新一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要完成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重点项目有关要求做好工作。二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防治、突出效益。三要创新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鼓动支持民间资本治理水土流失,扩大治理成果。四要加强科技支撑,节省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五要营造氛围,打造精品,建设沂蒙山区水土保持大示范区。
    在调研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时,调研组认为,青州、沂南等县市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刘震司长指出民间资本治理水土流失大有可为,要积极引导、搞好规划,科学防治;加强民间资本防治水土流失的技术指导,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积极给予项目、资金支持,要同其他治理项目一样一视同仁予以扶持;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治在开发初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淮河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一同参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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