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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对内蒙古上海庙矿区新上海一号煤矿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5月13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鄂托克前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等单位的监督人员,组成水土保持联合督查组,对内蒙古上海庙矿区新上海一号煤矿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新上海一号煤矿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境内,面积26.6平方公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概算静态投资35.33亿元,服务年限62.5年。该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
    督查组对新上海一号煤矿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汇报。督查组认为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副井周边绿化不到位;二是方案批复的排矸场严重超标量排放;三是主副井区东、北两侧排矸、堆煤有乱堆乱弃现象,临时施工营地占地超出方案批复范围;四是对监理、监测单位管理不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督查组对建设单位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加快工业场地的绿化;二是组织技术服务单位对存在主要问题的第二、三条进行核实,违法违规事项及事实(占地面积和堆渣量等),并提出整改方案,超出方案批复范围的,依法补报水土保持方案,7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督查组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于5月底前将整改方案书面上报我局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并抄送督查组其他成员单位,由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及鄂托克前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负责跟踪落实。
    建设单位表示,一定要按照督查组的要求,认真落实督查意见,按时上报整改报告。

    边峰 张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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