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黄委完成2013年山西省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3〕89号)部署和要求,黄委完成了山西省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
    由黄委水保局汪习军局长带队,水保局和上中游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于2013年5月4~7日现场检查了山西省运城、临汾两市的平陆、芮城、乡宁、吉县等4县的11座骨干坝和1座中型淤地坝工程,听取了山西省水保局关于山西省水土保持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有关市、县政府及水利水保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了解了山西省淤地坝安全运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山西省各级政府及水利水保和防汛部门对淤地坝防汛工作认识到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绝大部分淤地坝落实了管护经费,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淤地坝等水土保持拦挡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的若干意见》(水保〔2010〕455号)和《关于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3〕89号)两个文件精神。主管部门督导有力,工作比较扎实,认真排查,基本情况清楚。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积极多渠道筹措淤地坝除险加固、防汛岁修、运行管护经费,对病险淤地坝进行加固维修,不同程度地解决了淤地坝防汛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淤地坝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淤地坝防汛工作积极主动,能够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
    山西省病险淤地坝比较多,淤地坝除险加固和防汛任务重,目前尚有部分淤地坝带病运行,淤地坝防汛保障水平比较低,部分县的淤地坝管护责权利关系不协调,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淤地坝安全运用宣传和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消除麻痹思想。二要层层签订《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除险加固责任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病险淤地坝维修加固的力度,尽快消除淤地坝的安全隐患。三要进一步加强管护和督查工作,切实落实管护责任,督导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和防汛责任人、管护人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
    黄委水保局 秦鸿儒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