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司召开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4-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管理,2013年4月1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京召开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刘震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蒲朝勇副司长主持会议并作会议小结。牛崇桓副司长、张新玉巡视员以及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有关省(区、市)水土保持局(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督导检查情况,交流了工程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分析了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刘震司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成绩。他说,试点工程在各方面努力推进下,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积极配合,干部群众欢迎;地方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各渠道资金有效整合;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试点工程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制度、程序和机制;工程建设取得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各地探索出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建成了一批水土保持精品工程,树立了一大批典型示范样板;以坡改梯为主的水土保持措施作用得到发挥,水土保持社会影响明显提升。
同时他强调,当前工程实施中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一些地方前期工作仍然不够扎实,影响工程实施进度;一些地方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足额落实到位;个别省工程建设进度滞后、资金拨付迟缓;个别项目没有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程序,在项目法人确定、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监理等环节操作不够规范;个别项目安排分散,选址不科学,缺乏规模效应,措施造价设定过高;还有的地方档案管理、宣传工作仍需加强等。
刘震司长要求,会后各省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对策,认真整改,同时要总结这几年试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相互学习和借鉴,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一要抓好前期工作。各省要提前安排布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保项目储备。要加大实施方案设计指导和审查力度,把好审批关。在项目选址、方案设计上要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符合当地实际;二要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各省水利水保部门要做好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要创造有利条件,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三要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特别是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质量安全;四要创新完善建管机制。各地要学习借鉴四川省在前期工作中的竞争立项经验,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要继续研究探索和完善村民自建建管机制;五要重视工程效益发挥。在项目区选择上,要注重体现项目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一定要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幅度增加治理区群众收入,确保工程建设效益充分发挥;六要加强项目宣传。在治理区要规范布设工程标识,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扩大工程建设的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社会力量了解和参与工程建设,同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