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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督查四川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4-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9日至14日,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郭索彦带队的督查组对四川省简阳市、泸县、渠县等三县(市)2012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行了督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有关人员参与了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相关项目县工程建设现场,走访了当地群众,召开了水务、发改、财政、项目实施乡镇、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参与的座谈会,听取了所在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从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及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进展、建设成效、工程建设管理及建后管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四川省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中所取得的成效。一是组织保障有力。项目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程建设,各项目县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到位,部门配合得力,推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前期工作扎实。绝大部分县项目选址合理、措施布局科学。三是技术服务到位。相关项目县工程技术人员长驻工程点指导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质量高、进度较快。简阳市实施村民自主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泸县已完成建设任务的80%以上。四是建设管理规范。各项目县制定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实施了项目公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群众投劳承诺制等制度。五是产业布局合理。各项目县结合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群众增收打下坚实基础。如:泸县在项目实施区种植龙眼等名特优产品,简阳市种植晚白桃,渠县在改梯后引进业主种植花椒。
督查组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快工程收尾工作,在主汛期到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三是强化建后管护,明确管护责任,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建设要安全进行,对蓄水池和整治的塘堰等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语。
    周斌  黄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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