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安排各省区2013年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督查任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黄委向流域(片)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通知》,对流域(片)在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黄委组织对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逐项梳理,经各省(区)核实后,确定了今年的监督检查任务。
《通知》要求,2013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黄委与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谐合力、齐抓共管的监督执法新机制,确保流域(片)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检查实效。
《通知》强调,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检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规范检查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对违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违法行为予以严格查处。
为推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黄委将加强过程督导,定期了解各单位检查工作进展,每季度发布简报进行通报。同时,黄委将适时开展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难度大的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强化监管,并对有关单位检查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督导,以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黄委水保局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