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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开展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国家核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11-15日,珠江委组织开展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2011年度国家核查工作。在贵州、广西和广东三省(自治区)水利厅和相关市、县水利局的配合下,核查组分别核查了贵州省江口、玉屏、岑巩、麻江、凯里,广西区柳江、融安、阳朔、永福以及广东省乳源等10个县(市、区)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重点了解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的201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2012年度工程进展情况。
    核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实施项目区石漠化现状和水利水保工程实施情况,与省(自治区)、市(地区、州)、县(市)发改、水利等相关部门人员就项目的前期工作、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建设管理以及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座谈和讨论,并针对水利水保项目在设计、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核查组分别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是在国家安排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2008-2010年)的基础上,自2011年起国家扩大了重点治理范围,由100个试点县增加到300个县,全面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本次核查即是根据水利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国家核查办法》(办水保[2011]146号)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旨在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水利水保项目顺利实施。

    珠江委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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