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配套文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2-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保持法配套制度咨询会议
水土保持法省级实施办法修订座谈会
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新闻发布会
四川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根据水土保持法配套文件实施方案,水利部不断强化调查研究,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会和咨询会,按计划稳步推进配套文件修订和起草工作。截止2012年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已形成办法草案,待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完成各省(区、市)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大型央企的征求意见;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处理办法已以办公厅文件印发;省级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水土保持执法文书已完成咨询和征求意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等其他文件也都基本完成草稿。
水利部于3月底召开了全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修订座谈会,并通过印发简报、转发文件等形式,促进了各省(区、市)之间的相互学习、借鉴和交流,有效推动了省级实施办法修订的质量和进度。2012年,江西、甘肃、四川、重庆、贵州等5个省(市)实施办法(条例)已经省(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浙江等10个省(区)将实施办法列入人大立法计划,内蒙古等5个省(区)列入政府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