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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督导检查安徽、山东省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12-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安徽省霍山县熊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现场

山东省沂源县沂河源项目区龙巷小流域综合治理现场

    根据水利部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导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省级水利部门完成项目自查的基础上,12月21日—25日,水土保持司牛崇桓副司长率水利部队赴安徽、山东省对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安徽省、山东省水利厅水保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安徽省舒城县和霍山县、山东省平邑县和沂源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山东省新泰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现场,查阅了部分工程实施方案、监理制度、资金下达与支付等有关资料,详细询问了领导组织机构、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工程设计和施工、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群众投劳、工程建设管理等有关情况,并与市、县两级政府,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及县级财政、林业、移民等部门的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
    在实地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市(县)水保部门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后,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水利水保部门重视程度高,组织机构完善,前期工作扎实,项目实施进度快,资金管理规范,工程管理制度健全,治理任务和投资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检查组对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强调在项目选取、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等环节,注重质量、严格把关,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前做好待治理区域的项目储备工作。省级水保部门要切实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及时了解工程进展、资金拨付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工程按期圆满完工。加强工程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群众投劳承诺制,保证项目规范管理、资金安全使用。加强工程后续管护,在工程完工后的项目移交过程中,要明晰产权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确保水保设施长效作用的发挥。
    目前,安徽、山东省正在全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任务实施进度,确保2013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着力做好项目验收前期准备工作,为3月底前项目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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