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山东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开展巡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11-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11月13日和15日,水利部巡视组一行在淮委、山东省水利厅及临沂市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莒南县,对山东省第二批水土保持建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巡视和检查指导。
巡视组一行深入基层,实地查看并详细了解了各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平邑县、莒南县有关负责同志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水利部巡视组充分肯定了平邑县和莒南县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在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配套法规基础上,结合县情尽快制定出台县级实施办法,抓紧做好地方政府配套文件修订完善工作。二是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县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发生;三是要进一步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拓宽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五是要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提高水土保持设施验验收率,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
淮委水土保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