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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组织对青海省4条小流域坝系进行考核评估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10-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黄土高原小流域坝系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办水保〔2011〕425号)和有关要求,由黄委水保局组织,委财务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于2012年10月15~19日,对青海省大通县山城景阳等4条小流域坝系工程进行了考核评估。
    考评组听取了青海省关于大通县山城景阳、平安县白沈沟、互助县哈拉至沟和东沟等4条小流域坝系工程整体验收情况的汇报,分别抽取了4条坝系的20余座骨干坝和中小型淤地坝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的汇报、答疑质询和查阅档案资料,按照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4条小流域坝系进行了考评赋分。
    考评组充分肯定了项目建设管理取得的成绩,认为考评的4条坝系均完成了计划下达的建设任务,工程建设成效明显。项目的前期工作完备,组织领导健全,计划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制度、规范、标准,工程管护和防汛责任落实,运行良好。对考评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向青海省和项目县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反馈。通过考评,对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促进淤地坝的安全运用,充分发挥淤地坝的综合效益,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黄委水保局  刘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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