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黄委会专项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10-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9月20日至28日,由黄委会水土保持局组织、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参加组成的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现场检查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原州区马渠、同心县陡沟、海原县白石头河3个项目和甘肃省崆峒区大芦河、静宁县双树、清水县白沱河、武山县卧龙山4个项目区,听取了各级水保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了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和主要经验、典型做法,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检查组认为,宁夏、甘肃项目区各级水利水保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组织管理比较到位,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各项目区梯田建设按照设计批复和计划下达任务实施,完成情况好,效益已初步显现。
    本次检查,是黄委会根据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流域机构监督检查职责而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旨在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了解掌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按计划实施并顺利通过验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是在水利部、国家农发办等于2010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民生水利工程。目的是为确保粮食、国土与生态安全,控制坡耕地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土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期项目实施期为三年,涉及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14个市(州)36个项目县(区),项目区总面积3906 km2,2012年是一期项目的最后一年。
    黄委水土保持局生态处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