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流域检查组对河北省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海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海河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海水土保函[2012]8号)有关要求,2012年9月17日—19日,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唐山市水务局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唐山市境内的新建铁路张家口至唐山线项目、新建铁路迁安北至菱角山线项目、首钢矿业公司水厂铁矿项目、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司家营铁矿南区采选工程、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司家营铁矿二期采选工程、长深公路遵化(承唐界)至南小营段项目、唐山LNG项目、唐山液化气外输管线项目等8个部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关县(市)水务局主管人员参加了检查。
督查组通过检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听取建设、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汇报,并重点对各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建设、后续设计及重大变更、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讨论。督查组认为:总体上看,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一是各建设项目都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二是按方案要求实施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三是大部分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交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没有依法把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纳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二是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三是施工中表土剥存、植被保护及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意识,认真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依法保护水土,强化过程控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管理和检查,汛期要加强防汛检查,做好弃渣场、取土场等防护工作,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任务。
通过督查,进一步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的新要求,提高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的重视程度,加强了建设单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为全面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河北省水土保持总站 张之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