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对广西部分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检查国家高速公路兰州至海口(防城港至东兴段)工程现场
2012年9月10日至11日,珠江委联合广西水利厅对广西部分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本次检查了国家高速公路兰州至海口(防城港至东兴段)工程、广西沿海铁路钦州北至防城港、钦州北至北海扩能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
检查组实地查勘了各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与管理措施、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情况、资金投入及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情况。
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都较为重视,能够积极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基本按方案要求进行落实,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但部分建设单位存在管理责任不明确、防护措施不到位,不能按要求开展监测、监理工作等问题。
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分别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与建议,并要求各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结合检查意见及时进行整改。通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对履行流域机构监督检查职能,宣传、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从而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活动,有效减少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