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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对云南省部分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检查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普立—宣威段)弃渣场
 

    为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活动,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履行流域机构监督检查职能,2012年7月13日至17日,珠江水利委员会联合云南省水利厅对云南省部分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相关市(州)、县水利(务)局参与了检查。
    本次共检查了云南省恩洪矿区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普立—宣威段)以及云南红河马堵山电厂等3个项目。检查组实地查勘了各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与管理措施、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情况、资金投入及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情况。
    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都较为重视,能够积极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基本按方案要求进行落实,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但部分建设单位存在管理责任不明确、防护措施不到位,不能按要求开展监测、监理工作等问题。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分别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与建议。要求各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结合检查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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