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完成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持证单位监测工作情况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7-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持证单位监测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办水保〔2011〕494号)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抽查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持证单位监测工作情况的通知》(水保监督〔2012〕11号)要求,近日,海委组织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河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北京北林丽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6家甲级持证单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按照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座谈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了各持证单位所承担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人员配置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监测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并对任丘热电厂厂区工程、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级空冷供热机组、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南干渠工程、北京草桥燃气联合循环热电厂二期、六环路(良乡—寨口段)工程、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鲁北段工程等6个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向有关持证单位和生产建设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海委水土保持处尚润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