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水保局组织流域各省(区)展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水土保持法》,切实履行职责,以及水利部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要求,黄委水保局在全面梳理流域内部批在建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向流域各省(区)和委属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通知》(黄水保[2012]113号),并组织召开了流域(片)水土保持监督局(处)长会议,对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和委属有关单位及时制定了年度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检查内容、组织形式、任务分工、检查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分别下达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调动各级水土保持监督力量投入监督检查。青海、宁夏、内蒙、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本辖区生产建设项目检查范围。目前,青海、甘肃、陕西、河南、新疆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已开始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截至6月中旬共完成检查项目30余个,其他各省(区)也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和动员组织等工作,为监督检查做好前期准备。
黄委水保局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