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开展兰州—成都原油管道工程甘陕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大力推进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12年6月5—8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与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甘肃省水土保持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兰州—成都原油管道工程甘陕段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本次检查分陕西、甘肃两组,同时对各自境内的原油管道工程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最后在陕西省宁强县集中。检查组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后续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环节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建设经理部兰成项目部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座谈并交换了意见。检查组宣传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有关要求,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就进一步落实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提出了指导意见。
兰州—成都原油管道工程位于甘肃省、陕西省和四川省境内,管道全长882公里,起于兰州市兰州首站,止于彭州市彭州末站,管径为610毫米,设计年输油量1000万吨。工程总投资47.8亿元,水土保持总投资1386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