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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稽察组对河北省2009-2011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行专项稽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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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5月15日至6月1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专项稽察的通知》(办稽察〔2012〕126号),水利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稽查组一行8人,由松辽委员会巡视员武龙甫带队,对河北省2009—2011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行总体核查和专项稽察。
    稽察组选取了隆化、平泉和迁西三个2011年项目试点县,采取座谈汇报、查看工程、审阅工程档案、现场交换意见的方式,从工程前期和设计、建设管理、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稽察,分别形成了核查、稽察报告,与三个项目试点县和河北省水利厅交换了意见。稽察组对河北省2009-2011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河北省对做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建设管理较为规范,群众参与建设意识强,项目区群众普遍受益。隆化县集中连片治理,规模效益显著;平泉县项目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种植大棚蔬菜,配套建设水源节灌工程,群众收入大幅提高;迁西县采取发动干部调群众、发动群众促干部的方法,强力推进了移民区试点工程,群众义务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稽察组从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宣传等方面对河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整改建议。
    河北省水利厅副厅长位铁强陪同稽察组检查了部分县坡耕地工程并参加了交换意见座谈会。位铁强认为,这次稽察既参观交流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也指出了目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必将对下一进工作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稽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位厅长要求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和省移民迁建办公室要认真梳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细化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美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审查、实施、验收等环节。省要抓紧召开由项目县参加的专门会议,将稽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其他项目县也要按照此次稽察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省水利厅要适时组织市水务局、移民办,对各项目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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