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督查鄂尔多斯市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5月22日至5月31日,水利部委托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各有关旗区水土保持局(水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鄂尔多斯市境内的中国石油长庆油田苏里格东部气田56亿方产能建设工程等11个部批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专项督查,并对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煤直接液化项目和内蒙古准格尔大饭铺坑口电厂2*300MW空冷机组2个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开展了回头看。
    本次督查的11个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项目2个(中国石油长庆油田苏里格东部气田56亿方产能建设工程、鄂尔多斯大牛地气田开发工程),铁路建设项目2个(新建新街至恩格阿娄铁路、新建铁路大塔至四眼井线吴四各圪堵至四眼井段),油气管道项目2个(长庆油田—呼和浩特石化原油管道工程、长庆气田—呼和浩特天然气输气管道复线工程),煤炭电力项目5个(内蒙古汇能集团尔林兔煤炭有限公司尔林兔矿井及选煤厂、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满来梁矿井及选煤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亿利资源有限公司黄玉川煤矿、华能魏家峁煤电一体化一期工程(煤矿600万吨/年)、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路2×300MW坑口煤矸石热电厂)。11个项目涉及该市8个旗区,批复的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近10亿元。
    针对每个项目,督查组按照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结合后续设计,通过查看工程建设现场,听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并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编报情况、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情况及其它与水土保持相关的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督查;查找出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督查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按时上报整改方案,限期落实督查组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同时要求项目所在市、旗水土保持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认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跟踪检查落实,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到实处。
    就本次督查的11个项目从总体来看,项目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明显提高,普遍对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大部分建设单位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建立了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在建设过程中能较好地执行《水土保持法》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率明显上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组织管理力量薄弱,在施工过程中,仍存在乱堆乱弃现象,施工迹地恢复不及时,项目建设期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二是部分项目渣场未遵循“先拦后弃”的原则,拦挡工程及截排水设施建设滞后;渣场、取土场、施工便道等治理标准偏低,措施不到位,存在水土流失和安全隐患。三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对方案的重大变更不能及时报批备案,水保措施的后续设计开展不及时。四是部分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委托不及时,有的即使委托了也没开展实质性的工作。五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在配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保监督执法工作方面有待加强,历次督查整改意见得不到有效落实;水土保持规费缴纳不到位。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督查组逐一提出了相应地工作要求和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水保处 郝婧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