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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第四稽察组对重庆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开展稽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5-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5月10日—16日,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有关精神和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专项稽察的通知》要求,海委副主任王文生率水利部第四稽察组,赴重庆市对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行稽察。期间,王文生与重庆市水利局局长王爱祖、副局长冀春楼充分交换了意见。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助理邓美荣、副巡视员张崇庆陪同稽察。 
  稽察组先后检查了黔江、武隆、北碚等区县的水田、石坎梯田、土坎梯田、蓄水池、截渗沟和沉沙池等2011年项目建设现场,分别听取了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近年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以及各区县试点项目汇报,核查了建设管理有关文件和资料。针对稽察中发现的前期工作、资金管理、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稽察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王文生充分肯定了重庆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所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开展好有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他指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丘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有关区县成立了项目领导组织机构,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招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试点项目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群众参与、创新机制、服务民生的工作思路。在试点项目的选择上,能够综合新农村建设、土地集约开发、土地流转等新政,形成政策合力,统筹项目和资金,促进了试点工程建设的有效开展,并取得良好效益,项目区面貌焕然一新。 
  王文生强调,重庆市作为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坡耕地面积大,水土保持任务重。要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标准,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加强前期工作,规范建设程序,发挥资金效益,做好社会宣传。要把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试点带动与整体推进、重点治理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与工程养护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海委安监处、水土保持处、审计处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了稽察,重庆市水利局与有关区县水利部门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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