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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召开《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研讨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5-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5月10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研讨会,讨论该规定的编写内容。参加会议的有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土保持处的主要领导和代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派员进行了指导。
    会议听取了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关于《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编写过程和内容的介绍,讨论了《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并就该规定下一步的修改完善工作提出了意见。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将根据本次研讨会的意见,对该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新《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编写工作总体安排,2011年初,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承担了《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编写工作。一年多来,经过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调查研究,已完成初稿的编制工作。
    长江委水土局  蒲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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