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完成2010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国家核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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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根据水利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国家核查办法》(办水保[2011]146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2012年3月,珠江水利委员会在贵州、广西、广东等省(区)水利厅的配合下,对2010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11年度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
本次核查工作共分三个组,分别检查了贵州省的晴隆、关岭、长顺、镇远、万山、广西区的马山、大化以及广东省乐昌等7个项目县(区、市)。核查组通过实地察看实施项目区的石漠化现状和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与省(自治区、市)、市(地区、州)、县(市)发改、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就项目的前期工作、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建设管理以及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座谈和讨论。
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掌握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在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模式等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形成核查报告,提出有关建议,为今后全面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打下基础。
珠江委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