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黄河流域各省(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新《水土保持法》的实施为契机,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民生水保的观念,采取切实措施,注重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以国家重点项目带动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力地推进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据统计,全年共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8万km2,其中:建设坡改梯为主的基本农田20.28万hm2(其中坡改梯18.05万hm2),营造水保林45.16万hm2,种草16万hm2,封禁治理26.7万hm2;建成淤地坝152座,其中骨干坝78座。流域各地工作呈现如下特点:
1.强化行政推动,注重落实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各地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行政推动和协调作用,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的建设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并严格实行目标考核,把实施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实抓好。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保项目建设工作,将有关项目中的坡改梯内容纳入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中,统一规划,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各有关项目县把项目建设纳入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办法,建立行政技术双轨责任制,不断加强项目检查督促,有力地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陕西省将国家农发项目的管理纳入了部门目标任务,与考核挂钩,落实奖罚,增加参建各方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建设。一是继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相关部门配合抓,水保部门全力抓的“四抓”制度。二是把项目实施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任务,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三是建立领导抓点的机制,实行定目标、定任务、定标准、定奖罚的管理办法,切实抓出精品工程。四是实行工程建设督察制,由人大、政协、纪检、考核办的领导干部组成督察组,检查督促项目建设情况。青海省实施中央预算内水保工程的各项目县,领导小组将工程管理、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纳入到了目标考核内容之中。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央预算内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的各旗(县、区)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由水利水保部门组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规范项目管理,注重技术服务,提高工程整体质量。
在项目建设中,有关单位始终把规范化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施工合同制、资金报账制、招标投标制,积极推行群众投工投劳承诺制和项目公示制,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建管机制,推动工程顺利实施。各地还结合项目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陕西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各项目县(区),牢固树立“重点工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原则,坚持按设计施工,真正做到了治一片、成一片、受益一片。为了进一步细化项目管理,明确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和要求,宁夏水利厅印发了《宁夏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梯田要按照“等高线、沿山转、长不限、宽适度”,力求“宽、大、平”的要求来建设,同时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及耕作技术,确保新修梯田当年能够带来效益。甘肃省为强化技术支撑力度,专门开发了梯田建设管理软件系统,给各县配发了GPS数据采集设备,实行“三图一表”(规划图、实施图、竣工图及图斑登记表)管理模式。内蒙古自治区在中央预算内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实施中,对于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实行招标,并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
3.开展规模治理,注重产业开发,保证效益持续发挥。
项目建设中各地始终坚持“树立精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原则,在梯田建设中打破地界、村界,实行整村、整乡、整流域集中建设,全面实现机械化施工,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面积坡耕地的改造,使山区地变平、路通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耕作,为农机具的广泛使用、特色产业发展、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山西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注重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把建设高效精品小流域作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目标。在“抓前期工作”上下功夫,严格把好各环节的工作,择优选县,认真选点,优化布局。在项目布局上注重集中连片,在措施结构上突出项目特色,在项目效益上注重经济效益,突出民生水保,建成了一批精品工程。甘肃始终坚持“修梯田、调结构、兴产业、促增收”的旱作农业发展路子,在规模治理的基础上,将梯田建设与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和特色产业开发相结合,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探索出了“梯田+山地果园、梯田+马铃薯、梯田+地膜玉米、梯田+中药材”等各具特色的产业模式。陕西省为切实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确保群众利益,在地埂林草的种植和优化种植结构上积极探索研究。该省在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治理。
4.不断创新机制,转变治理观念,吸引公众积极参与。
各地在多年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过程中,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与管护新机制,从项目建设规划、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群众代表参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来,把水土保持工作变为群众自己的事情,变为当地政府的事情,逐步树立起“我要治”的观念,加快了治理步伐,巩固了治理成果,发挥出了更大的效益。
陕西省在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一是充分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在治理工作中把依靠政府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由有资质的专业队、农民专业队、群众会战、机关干部和学生帮建等多种施工组织方式,增强了责任感,极大地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产权归属,落实责任主体,保护了治理成果。三是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制度,落实群众投工承诺制。甘肃省积极整合项目资源,以径流调控理论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水保型林业,商品型畜牧业,致富型特色产业”为发展方向,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坚持突出大示范区治理、注重预防保护和生态修复、发挥多种效益等的三个转变的理念,力求工程建设各项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效益能够持续发挥。
5.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促进水保工作发展。
各地以新水保法宣传贯彻为契机,始终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重点放在国家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区,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使水土保持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取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对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意识,进一步调动了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对项目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山西省下发了文件部署了全省的宣传工作,市县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制定了宣传方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报道。在山西日报发表了《建设红色小流域、促进老区新发展》专版。内蒙古水利厅和农工民主党内蒙古区委联合举行新《水土保持法》大型街头宣传活动,自治区政协、人大领导和自治区有关单位领导出席活动,自治区分管副主席还在内蒙古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陕西省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宣传工作呈现出新特点。一是努力实现“三增强”的目标。即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二是依靠多种载体和方式进行宣传。特别是通过先进典型和示范教育基地等新的载体进行宣传。三是在地域布局上既全面又突出重点。四是在宣传效果上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工作新格局。宁夏自治区水土保持进党校活动不断深入,年内继续在自治区党校开设水土保持讲座,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30多人。
黄委水土保持局生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