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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举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规及技术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2-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提高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大型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主办、贵州省水土保持学会承办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培训班12月13日在贵阳市举办。来自长江流域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陕西、湖北、河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广西省(市、区)水利厅(局)水土保持局(处)分管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负责人和铁路、水利、水电、火电、管线、矿产、机场等10个行业40多个生产建设单位主管水土保持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主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相关人员对新《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新规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技术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和讲授。学员们普遍反映这次培训班举办的非常及时和必要,培训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通过培训加深了他们对新《水土保持法》、行业管理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理解,提高了他们依法防治工程建设水土流失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畅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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