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小溶江水利枢纽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1-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要求,11月20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牛崇桓副司长带队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小溶江水利枢纽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和广西区水利厅,桂林市水利局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项目施工现场,听取了建设、监理、监测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建设单位开展了一定的水土保持工作,优化设计,减少地表破坏,采取的进场公路边坡防护、部分弃渣场挡护以及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检查组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一是要加强对《水土保持法》的学习,提高对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明确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认真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履行建设单位的责任;二是要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三是及时开展监测工作;四是要求各级水行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作。
珠江委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