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电厂2×660MW燃煤机组“上大压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水利部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9-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9月13日至1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浙江湖州市长兴县主持召开《华能长兴电厂2×660MW燃煤机组“上大压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浙江省水利厅,华能浙江分公司,湖州市水利局,长兴县水利局及项目建设单位华能长兴电厂,主体设计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方案编制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
华能长兴电厂2×660MW燃煤机组“上大压小”工程是为满足浙江省持续保障供电和用电需求,提高一次性能源的综合利用率而建设的。项目规划选址位于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项目利用浙江省内83.13万千瓦关停小火电容量(含老电厂26万千瓦关停容量),以“上大压小”方式异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项目占地118.83hm2,总工期3年,静态总投资48.93亿元。
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项目区现场,听取了前期工作负责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工程概况的介绍,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的详细汇报。经过近一天的讨论和评审,与会专家对报告书的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建设单位根据主体工程可报批稿内容,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后上报水利部审批。
为尽快推进项目的上马建设,建设单位在狠抓前期工作进度的同时,也高度重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质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提交水利部前,建设单位组织了多次内部论证,并要求主体设计单位充分重视工程的水土保持评价及结论,从水土保持角度对主体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同时请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对报告书进行初审。经不断修改完善,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及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更加符合工程的实际。
浙江省水利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