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督查京台高速公路(廊坊段)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7-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5日,由海委、河北省水利厅、廊坊市水务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京台高速公路(廊坊段)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京台高速公路(廊坊段)工程起于廊坊市广阳区京冀界,止于廊坊市安次区冀津界,全长53.25公里,涉及广阳、永清、安次三个区县,项目概算投资53.58亿元,计划2013年竣工通车。
京台高速公路(廊坊段)工程将于今年即将建设,督查组本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原则,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座谈,向建设单位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程序、内容,并从初步设计、招投标、施工组织、取土弃渣场防护、临时措施落实、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方面对两个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督查组向建设单位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重点内容。
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