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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举办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6-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推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主办、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承办的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6月14日~17日在大连市举办,来自长江流域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陕西、湖北、河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广西省(市、自治区)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主管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8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新《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新标准和新规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技术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和讲授,同时结合学习内容,还安排学员现场考察了大连市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学员们普遍感到培训班内容丰富,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畅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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