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对筋竹(粤桂界)至岑溪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9-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24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筋竹(粤桂界)至岑溪高速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梧州市、岑溪市水利局参加了此次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建设现场,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认为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水土保持监理与主体工程监理结合在一起开展,按时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施工过程中实施了边坡防护及排水、弃渣场的拦挡及植被恢复等措施,对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与要求:一是建设单位尽快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对所有合同标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加以整改,切实落实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将建设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加快公路边坡、弃渣场、取土场植物措施、排水设施的施工进度,因地制宜做好公路排水沟与周边水系的顺接工作,对公路两旁村庄、农田、鱼塘、水利设施造成较大威胁的路段要优先安排施工,防止水土流失危害进一步扩大;三是进一步提高弃渣场、取土场的拦挡防护、排水设施、植物措施的防治标准,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四是尽快与公路沿线镇党委、政府以及村委会、群众进行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损坏水利设施、乡村道路以及淤埋农田等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遗留问题;五是尽快委托具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