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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SL461—2009)正式颁布实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2-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12月25日,水利部发布2009第34号公告,正式批准水利行业标准《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SL461—2009)。这项标准的颁布将对指导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规范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要求、提高综合治理效果、改善岩溶地区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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