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天津市水务局推动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11-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近日,天津市水务局积极主动对接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对电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助力电网建设项目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印发《天津市水务局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天津市域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聚焦会商交流、联合检查、信息共享、问题整改、典型示范、科技创新等六个方面,建立水土保持协同监管机制,压实电网建设管理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为天津市电网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查看资料、交流座谈的方式,对津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望都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联合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并督促参建各方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电网建设项目参建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加强宣传技术指导。持续开展水土保持“进企业、进工地”活动,通过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提高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质效。结合电网建设项目点位多、线路长、扰动大的特点,提出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施工规范要点、典型水保措施,指导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现场布设水土保持措施样板、设置水土保持宣传专栏和警示标语等,切实提升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水平。

(供稿:天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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