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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召开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4-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1日,山西省水利厅召开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成接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为主线,配套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启动“十百千”工程建设,水土保持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监测监督持续加强;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引领带动全社会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9万亩,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64.58%,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继续“双下降”,为全省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贡献了水保力量。

会议强调,2024年山西省水土保持工作要紧紧围绕“十四五”总目标,深化两办《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全省《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完善巩固“大水保”工作格局。发挥“十百千”工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做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夯实水土保持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全面提升水土保持能力和水平,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2024年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依法划定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严格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分类管控,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综合防治。二要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清单制管理。要做好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在建项目和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开展全覆盖遥感监管,开展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进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现场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梳理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协同监管和信用监管,建立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制定山西省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实行信用监管。三要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好新建淤地坝、坡改梯、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继续强化日常调度,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坚持进度、质量、安全、管理一起抓。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作好2025年项目储备。实施10个整县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试点县要完善规划、落实投资、整合力量,完成好试点任务。加强淤地坝安全度汛管理,组织防汛演练,压实“三个责任人”管护责任,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要严格落实《损坏、占用淤地坝处置办法(试行)》。四要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建立水土保持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加强水土保持考核,有序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同时,完善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完成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任务,开展监测设备计量检定工作,研究省级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和提质增效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标准化水平。

临汾市、大同市、长治市、运城市4市和蒲县、沁水县、灵石县3县作交流发言。厅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水利(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水利部网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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