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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发布2021年《太湖流域片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1-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正式发布《太湖流域片水土保持公报(2021年)》。这是太湖局首次公开发布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以下简称太湖流域片)的水土保持公报,内容包括2017-2021年太湖流域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2021年太湖流域片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监督、水土流失治理等相关数据。

公报显示,2021年,太湖流域片水土流失面积17014.69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6.96%,水土流失率连续处于全国最低水平。其中,太湖流域水土流失面积793.2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13%;东南诸河水土流失面积16221.44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7.83%。新安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太湖流域片粤闽赣红壤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面积分别为2351.48平方公里和2770.72平方公里,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3.25%和9.30%。太湖流域主要支流苕溪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98.0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18%。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土流失面积5.5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0.23%。

公报显示,2021年,太湖流域片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173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4434个,通过遥感监管查处整改项目2287个,开展监督检查19781项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违规案件175起,42个单位纳入“两单”管理,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04亿元,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3170项次。

公报显示,2017-2021年,太湖流域片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累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31.87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288.40平方公里,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514.31平方公里,其他生态建设项目5229.16平方公里。2021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09.85平方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成效显著。

(水利部网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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