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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登记 和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实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12-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登记和销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由水利部正式印发实施。该《办法》是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淤地坝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主要适用于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拦沙坝(以下统称淤地坝)的登记和销号管理工作。《办法》明确了:淤地坝登记和销号的定义和原则,登记和销号工作的范围、程序和工作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和淤地坝管理责任主体的职责等,将作为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和实施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提升改造的主要依据。

《办法》制定工作开展以来,在水利部的领导下,黄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实地调研、文本起草、审查研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工作,为《办法》的出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黄委将按照《办法》规定,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作用,做好对淤地坝登记和销号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供稿:黄委水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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