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执法调研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本站讯 为了解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做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省人大农业委员会于8月13-16日赴甘孜州、雅安市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执法调研工作。调研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历伟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保山、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罗吉布、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谭英富、省水土保持局局长陈扬刚等领导参加了调研,甘孜州人大、政府、政协、水利局、交通局、雅安市人大、水利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陪同调研,调研活动还邀请了中国农业杂志记者参加。
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解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是否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是否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效后续设计施工、是否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是否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是否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市州水土保持部门是否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修改的建议意见等方面的内容。
此次调研实地查看了大渡河流域在建的长河坝水电站、泸定水电站、大岗山水电站、瀑布沟水电站和S211改线复建公路、G108改线复建公路等工程的建设现场,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后,调研组与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交换了意见。
调研组认为:当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将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这个大气候下,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得到了较为有效的贯彻实施,此次调研的各开发建设项目都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是,在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和有关淹没公路的复建工程建设过程中,较多项目存在着擅自变更渣场、随意倾倒弃渣、降低渣场防护标准、临河渣场无拦挡措施等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大量的人为水土流失,使得大渡河两岸伤痕累累,这种行为必须得到遏制!
调研组认为:要抓好水土保持工作,首先要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特别是对政府领导的宣传,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及时向政府领导做好汇报,要引起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所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