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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兴海县莫多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批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9月22日,由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主持召开了《青海省兴海县莫多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技术审查会,并于11月9日进行了批复。
  莫多水电站位于海南州兴海县曲什安河下游,距兴海县城约30公里,属大(‖)型工程,为有坝引水式电站。电站由拦河坝、导流冲砂洞、引水洞、厂房及升压站等组成。拦河坝为混凝土拱坝,总库容1.186×108立方米,最大坝高62米,装机2×24000 kw,多年平均发电量21204×104 kw.h,电站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发电。该项目工程总投资33994.8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5911.41万元。
  莫多水电站的建设,对兴海县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解决电力资源供需矛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主要的任务是发电,可完全为兴海县和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电力支持,对改变我省经济滞后具有现实的意义。
    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凡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本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的分析评价,确定了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并进行了水土流失预测,在预测的基础上进行了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布设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使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达到方案的防治目标。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
  监督处供搞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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