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保局召开2006年目标责任签订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2月24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召开2006年目标责任签订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所分管的科室签订了2006年度的目标责任。
签订会上,王海宁局长对2005年的工作进行了简单的回顾,并就2006年度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他提出了2006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预防监督工作。1、要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扩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要切实搞好人为水土流失调查工作,掌握情况,全面收集基础资料;3、指导、调动州、县两级预防监督机构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强地方执法力度,从基层做起,控制人为水土流失;4、要加大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力度,特别是在项目的立项和验收方面要实质性介入、参与和监督;5、要抓好长江、黄河源区年度工作及有关总结验收准备工作。二是要继续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好黄河生态、黑河源头综合治理、国债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坝系等工程,严格遵守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认真执行项目管理与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努力建设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大示范区,多出精品工程、示范工程。特别是要大力推进“七项制度”建设,要逐步推进项目公示制、群众投劳承诺制,促进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的规范运行。三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继续抓好生态修复工程,不断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政策法规体系,努力扩大保护面积,加快植被恢复速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四是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推进监测评价工作,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完善水土保持常规监测点建设,开展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益的监测评价。五是按照《青海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制定分区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细分项目布局,做好前期工作,储备项目建设,同时要努力提高前期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的可批性。六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为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七是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力求工作“严、深、细、实”,全面推进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最后,王海宁局长要求各科室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责任,科室负责人要与每一位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以保证全局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