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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县水保局“六个结合”抓水土流失整治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结合安全生产抓整治。充分利用本局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有利条件,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名义对造成和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单位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从而弥补了《水保法》对水土流失案件处理力度不够的缺陷。
    结合优势矿山资源整合抓整治。利用省市整合稀土、钨矿、萤石等优势矿产资源的有利时机,力促矿山企业编报实施水保方案。今年以来未编报水保方案的全部关闭,共关闭4家稀土矿、钨矿企业,其余稀土、钨矿、萤石矿山企业编报审批水保方案率达100%。
    结合新农村建设抓整治。利用本局为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优势,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下发文件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执行《水土保持操作规程》,成功开展农民新村执行水保“三同时”制度。在全县49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推广,浆砌挡土墙6.13万立方米,排水沟1.27万米,植树2.58万株,种花草9.86hm2。建成安居乐业的花园新村。
    结合和谐创业抓整治。在“和谐创业,富民兴赣”活动中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水保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生态环保科技型的生产建设项目,结予全方位的政策优惠和服务。对破坏污染生态环境的生产建设项目坚决拒之门外。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清理整顿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生产建设企业达127家,否决35家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招商引资项目。
    结合文明公路创建工作抓整治。结合全县创建设文明公路活动开展水土流失整治,贵成公路建设业主完善水保方案,整治国道、省道、县道350余千米,补砌挡土墙3700m3,植树1万余株,种草7300m2。
    结合城市建设抓整治。加强与城建国土等部门的协调,强化对城市建设项目的监察和检查,及时向城建部门提出搞好水土保持的要求,做到施工不流土,竣工不露土。和谐秀美的园林城市雏型日益完善。
    (龙南县水土保持局  赖观路 廖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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